加入收藏
回到首页
官方微信
  • 请使用Ctrl+D进行添加

(4月23日)广州市关于举行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的通知

首页    (4月23日)广州市关于举行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的通知

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根据广东省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计划安排,广东省无线电协会、广州市无线电协会将于2022年4月23日(周六)举办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2022年第一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10:00-16:00

2、报到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3日上午9:00起

3、答题时间:40分钟

4、考试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17号渠道大厦LAB栋5楼(广东省向前教育科技集团内)。

交通:

(1)由于停车位紧张,自驾车的可考虑停放在隔壁的银行园区内;

(2)可乘坐地铁6号线到“暹岗”站下车,步行约300米,具体地点请参看示意图。

 

 

 二、报名方式(三步曲)

1、即日起至4月3日前,微信搜索关注“广州市无线电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是gzradio-by7kt),进入公众号的报名菜单进行报名;

2、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即日起至4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by7kt@vip.163.com)提交报名所需资料(详见附件)。

3、报名后,请尽快加入“广州AB操作证考试QQ群176933179(注明验证信息:“备考A证”可快速获批!),入群后可以在群共享文档中及时获取考试复习资料。

 

三、报名说明

1、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参考人员均不限地域和年龄。

2、报名人员经审核和确认考试资格后,于4月18日在“广州市无线电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取得考试资格的最终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人员的课室安排。未通过审核确认的不参加本次考试。

3、原首次参加2021年9月25日(广州考场)A类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包括未经同意缺考的),本次考试可给与一次补考机会,请在报名的邮件名备注补考。

4、使用手机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HAM模拟考试”,可以利用模拟考试多多练习,不明白的可以在QQ群里咨询。

 

四、考试内容

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内容以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印发的《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试题大纲》为准,最新考试题库、题库更新软件、模拟考试软件等,请到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网站(http://www.crac.org.cn)首页菜单“资料下载”栏下载。如之前已经下载,请注意使用题库更新软件,同步最新题库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纪律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独立完成。参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前及考试期间将对个人证件进行验证。不得携带手机、PDA等电子设备,凡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一年内不得考试。

(二)阅卷及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由广东省无线电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改卷。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5月在“广州市无线电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领取操作证书

参考人员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领取操作证书:

1、自公布领取操作证起30个工作日内,发邮件到by7kt@vip.163.com申请,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寄送操作证书;

2、自公布领取操作证起3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广州市无线电协会办公室领取操作证书:

办公地址1: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17号渠道大厦LAB栋5楼

办公地址2: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1号儿童活动中心3号楼2楼

联系人:梅咏,电话:15018431398

办公时间:周一 ~ 周五(9:00—17:00)

 

附件:1、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报名要求

      2、广州市2022年第一次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广州市无线电协会

                    2022年3月28日


 

 

附件一:

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报名要求

 

一、报名所需资料(共4个文件)

1. 报名个人资料电子文档(Excl文档)2. 个人免冠证照(1寸,白底,数码,JPG格式)3. 身份证正面数码文档(扫描件、若拍照则需保证清晰、方正、不变形,JPG格式)4. 身份证背面数码文档(扫描件、若拍照则需保证清晰、方正、不变形,JPG格式)

 

二、邮件标题及发送须知

1.申请参加考试的爱好者,请准备好的报名资料发送到协会电子邮箱:by7kt@vip.163.com

2.四个所需报名资料文档,不要打包压缩,以单独文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

3、新参加A类考试的参考人员,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报名”,如:“张三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报名”;

4、补考人员,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考试补考申请”+“是否补考过”,如“张三A类业余电台操作技能补考申请+未补考过”。

范例:

 

 

三、邮件附件(相关资料必须以附件形式提交)

注意:格式错误的报名属于无效报名,不能通过审核,无法参加考试。

 

邮件附件一:报名表电子文档(4个文档)

(一)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

1、考生报名信息表下载地址:考生报名信息表.xls 

或 百度网盘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sqWQFT8juEJ2bdO_DJ_ew?pwd=gfrg 提取码: gfrg 

 

2、考生需认真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xls”,其中带“*”号为必填内容,请严格按照模板格式,数据顺序不能颠倒,无相关信息可不填但不可随意删减数据项,填写的内容不能有空格。模板如下:

 

 

 

 

3、Excel文档文件名称要求:文件名称必须按照“报名表-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xls”格式修改,否则系统将无法处理。如:报名表-张三(440100190001010000).xls

 

(二)附件二:证件照电子版文件

●须提交报考者本人6个月内的白底证件照片电子版一张(禁止使用生活照),jpg文件格式,必须是480×640像素,否则系统无法录入;

●照片文件命名为:“报考者身份证号-报考者姓名.jpg”,如:440100190001010000-张三.jpg。

 

(三)附件三:身份证明材料电子版文件

1.须提交报考者本人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的扫描件,正面和反面分开扫描;jpg文件格式,不低于1024×768像素,不高于3000×2000像素;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和证件名称。例如:“张三身份证正面.jpg”。

2.香港、澳门籍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为本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面和反面的扫描件,正面和反面分开扫描;jpg文件格式,不低于1024×768像素,不高于3000×2000像素;文件名由本人姓名和证件名称组成。例如:“张三通行证正面.jpg”。

 

 

 

附件二:

广州市2022年第次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州市2022年第一次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需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现场出示“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黄码、考前14天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三、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应自4月3日前,在“粤康码”完成个人健康申报,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学校)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备查。

四、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进入考场后,正常考场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中止考试,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广州市2022年第一次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2年3月29日 16:06
浏览量:0
收藏